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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天津电力学员 于 2007-2-20 12:00 发表 OK, 司机明白! PS: 格式哪抄来的,不错啊,以后就按这格式写了
原帖由 bowwin 于 2007-2-20 21:24 发表 我以为,海地想到了免责条款,是充分的对本次活动参与者的负责. 我再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供参考: 1.最好不要称自己为活动领队,或活动组织者.可以称为召集人. 因为邻队和组织者在法律上是要尽到注意义务的. 2.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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