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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沈客小鬼

一个【列车员】旁眼看“芜湖事件”和回网友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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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铁路小亨 于 2008-1-23 18:23 发表
乘客素质是事故主要原因,铁路能力紧张是根本原因,铁路组织不利是借口.死去的女生是悲剧.

运力紧张,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是一段时间内的现实。现实总不能是原因吧?铁路组织部里肯定是原因之一,但绝对不是最直接最重要最核心的原因。正如文章作者所述,那样的情况下,再强力的组织也无法解决,除非上警备。至于出现某个声音导致恐慌,我个人认为才是直接原因。没人喊,即便组织不力,也会被合理的人为自我控制所削减风险。但是出现这么个恐慌的声音,即便组织合理,也会被恐慌的人群将任何组织方式拉到极高的风险发生边缘。任何规章制度都是死的,但是人是活的,似的规章制度管理方式都无法将活动的人给圈住。法治只是手段,但不是银弹,素质、意识的才能是和谐社会的建设提高到一个更高的程度。

记得某年春运,上了很多武警、官兵,我想这个方法可以继续实施。
2008-1-23 19: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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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和谐!!!!
2008-1-23 19:4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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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pstar 于 2008-1-23 07:20 PM 发表

真好,下回我去餐厅,还得是倍儿高级那种,谎称地滑(我也可以估计洒点水上去什么的),然后骗钱,真好,又多一个生财方法~~
省事了,不用干活了,不骗钱,发不了财~~

很好很强大很和谐

您大可以这么干,按照中国法律会推定餐厅负全部责任~

问题在于法律上的“无过错责任”问题,好好翻翻法律书去吧~
2008-1-23 19: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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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pstar 于 2008-1-23 19:20 发表

真好,下回我去餐厅,还得是倍儿高级那种,谎称地滑(我也可以估计洒点水上去什么的),然后骗钱,真好,又多一个生财方法~~
省事了,不用干活了,不骗钱,发不了财~~

您用词太不精炼了,这叫“碰瓷儿”,古已有之。您还可以用驾驶技巧制造点儿被追尾什么的,显然把保险公司或事主糊弄过去也可达到目的,还不用发生身体损伤。

先明白有没有合同关系和安全责任再说。

另外再说一个,这种证据不足的事,法律上虽然无法处理,但道德说过得去吗?法律是道德的最低底线而已。
2008-1-23 19:5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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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黑鹰武士 于 2008-1-23 19:50 发表

很好很强大很和谐

您大可以这么干,按照中国法律会推定餐厅负全部责任~

问题在于法律上的“无过错责任”问题,好好翻翻法律书去吧~

我不是学法律的,既然这个方法在法律上可行,那就干呗~~无非就是去医院放几天假,正好还有合理理由请假,然后单位的工资照拿,赔偿也照拿,此外还享受医疗保险什么的~~
这个社会真和谐~~

现行的法律体制有漏洞,那不钻还等着干什么呢?

来来来,组团~~
2008-1-23 19:5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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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8K-056 于 2008-1-23 19:53 发表

您用词太不精炼了,这叫“碰瓷儿”,古已有之。您还可以用驾驶技巧制造点儿被追尾什么的,显然把保险公司或事主糊弄过去也可达到目的,还不用发生身体损伤。

先明白有没有合同关系和安全责任再说。

另外再说 ...

那不管,法律说啥就是啥,咱们依法办事~~道德?道德是什么?法律规定了么?咱就认定法理了~~

显然世界不应是这个样子,法律只是在无法认定问题的时候起作用的,更多的应该是一种素质上的体现。
2008-1-23 19:5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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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铁路小亨 于 2008-1-23 18:23 发表
乘客素质是事故主要原因,铁路能力紧张是根本原因,铁路组织不利是借口.死去的女生是悲剧.
铁路应该赔偿,铁路不该挨骂

     大家都坐过火车,都坐过过路车.到底什么时候该放人,大家心里也都有谱.放早了骂,放晚了更骂 ...

矛盾不能解决持续激化的结果,有时候社会进步是需要代价的,人们总认为自己的声音是微弱的,事实上也确实如此,所以起哄不难理解。群体事件这几年在逐年上升。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承认渐进是条出路,但我想没有这些压力,这点儿渐进也不会有。
2008-1-23 20: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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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pstar 于 2008-1-23 19:55 发表

我不是学法律的,既然这个方法在法律上可行,那就干呗~~无非就是去医院放几天假,正好还有合理理由请假,然后单位的工资照拿,赔偿也照拿,此外还享受医疗保险什么的~~
这个社会真和谐~~

现行的法律体制有漏洞 ...

某些人确实钻这个空子,但是按照无罪推定原则,却不能把这种阴暗心理推定。法律依据只能是既成事实,不能是“万一”“如果”。
2008-1-23 20: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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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论个这个也没啥用,铁路为了它自己的组织不力给与了赔偿,多啊少啊的,家属认为合理,外人也不能说什么。现行的法律制度不完善也是一个时间内无法改变的事实,我们不能改变事实的时候,只能接受事实。还是那句话,人是活的,是会变的。

不让这种悲剧再次发生,铁路在做什么组织加强对于人群的“暴乱”来说也是无药可施——我相信大家还是同意这个观点的。只要人变得理智,那么悲剧就不会发生。我觉得咱们中国人,能做到自我管理而不是法律或者其它什么约束,那就达到一个境界了。那么这个悲剧让我们认识到的,我觉得,铁路的管理不力只是一个次要的片面,更重要的,应该是遇事不要恐慌,要相信组织者能够处理好应对好潜在的问题,否则事情可能更加混乱。对于此事,就是不要发生恐慌的声音,不要认为自己上不去车。对于我所谓的假设“爆炸事件”,不要认为铁路就真的能让这个家伙带爆破品上车,不要认为这家伙真有拉登的本领。要对阻止你的人信任。如果什么都不信任,那和谐社会真的没办法和谐了~~
记得某次有人这么讲话:“毛主席认为人是可以自我管理的,不需要什么强大的束缚力”,希望毛老爷爷的想法有一点能够变成现实。
2008-1-23 20: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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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pstar 于 2008-1-23 19:58 发表

那不管,法律说啥就是啥,咱们依法办事~~道德?道德是什么?法律规定了么?咱就认定法理了~~

显然世界不应是这个样子,法律只是在无法认定问题的时候起作用的,更多的应该是一种素质上的体现。

我说了,法律是道德的最低底线。素质属于道德范畴,对于“缺德”的人来说,道德约束效果并不明显,但咱不能就跟那些人看齐。

但是“犯事儿”的,就得被制裁。

这个问题和是否法律专业无关,我也不是法学专业的。但我一直用另一个角度理解“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这句话。
2008-1-23 2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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