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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秦皇岛市第一医院获悉,在铁路边行走被烧伤的男孩王力目前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身体恢复良好,但是还需要植皮。
因铁路方称对此事不负有任何责任,王力的父亲准备向法院提起诉讼。
据王力的父亲讲,事发后他们全家人找到北京铁路局天津铁路分局秦皇岛车务段安计科,办公室的吕主任表示,孩子在铁路上出的事,他们不负任何责任。
无奈之下,王力的父亲于6月10日千里迢迢奔赴北京铁路局,安计科接待室的一位负责人了解情况后,当即致电秦皇岛车务段安计科要求予以解决。
然而事情都过去近一个月了,铁路方没有一点音讯。
据王力的父亲称,王力的病情虽然已经稳定,但是脖子、腿部都需要植皮,家里为了救儿子,把房子、地(承包出去)、耕牛、车等值钱的家产都卖了,孩子的母亲得知儿子出事以后,已经精神恍惚,家里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
昨天上午,记者与秦皇岛车务段安计科的吕主任取得了联系。
吕主任称,根据《铁路法》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因铁路行车事故以及其他铁路运营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违章通过平交道或者人行过道,或者在铁路线上行走、坐卧造成的人身伤亡,就属于受害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铁路方没有任何责任。
王力是由于自己在铁路线上行走造成人身伤害的,其责任应该由其本人或监护人全部承担,他们会考虑给孩子一定的困难补助,但是这只是出于人道主义精神,并不是赔偿费用。
铁路派出所的一位民警告诉记者,现在只能认定王力是电击所伤,至于事故原因还不是很清楚。
记者就此咨询了百人合律师事务所的杨占民律师。
杨律师说,孩子在火车道行走,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铁路法》,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应当承担部分责任;但是由于铁路方没有尽到维护铁路周围安全的义务,对此事也付有一定的责任;另外,电网起火原因到现在还没有调查清楚,很难认定谁负主要责任。 |
2006-6-23 14:2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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